喀旗蕴含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这些资源根植民间、源远流长,是现代文明存在的基因和成长的土壤。几年来,喀旗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农村,积极开展调查、记录、认定和抢救工作。其中《甘苏庙庙乐》、《藏传佛教密宗乐舞——娜若·卡吉德玛》、《榆鼓制作技艺》、《兴隆庄十番会》、《铁片硬笔鸟字画》、《清代喀喇沁王府雅乐》于2006年被市文化局批准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甘苏庙庙乐》、《藏传佛教密宗乐舞——娜若·卡吉德玛》、《榆鼓制作技艺》又被自治区文化厅批准为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非遗项目传承“花开朵朵”
文化恒久远,魅力永流传。历经多年发展,喀旗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一个个非遗项目花开朵朵,果艳花香。
榆鼓作为比较古老的乐种之一,经过数代民间艺人的加工、提炼、修饰和创造,无论从制作工艺还是演奏技法上都在逐渐完善。2008年,喀旗乃林镇被自治区文化厅授予“清乐榆鼓艺术之乡”。作为非遗项目榆鼓制作的传承人,乃林镇退休职工乌有才经过多年潜心研究,创作出独特的榆鼓制作技艺。仅2016年以来,乌有才就先后制作榆鼓140多个,品种达9种之多,产品远销辽宁、河北、内蒙古东部地区。榆鼓制作已经成为乃林镇的文化特色产业和名牌产品。
在乃林镇像榆鼓制作一样声名鹊起的还有《甘苏庙庙乐》。乃林镇甘苏庙(又称甘珠尔庙),位于乃林镇甘苏庙村,始建于清康熙中期。该庙建筑规模宏大,鼎盛时期有在册僧人500多人。解放后,随着庙宇的拆除,庙内的一些乐手相继流散到各地。到20世纪60年代后期,该庙乐队演奏的乐曲基本失传。
1992年,该村的退休老职工林国祥牵头,把几名五六十岁的业余音乐爱好者组织起来,经过深入回忆、走访,将原来乐曲进行记录整理,反复练习揣摩,进行抢救挖掘整理,截至目前,共整理古曲《满江红》、《扑风殿》、《苏武牧羊》、《笔墨砚》等三十多首,主要使用管子、捧笙、竹笛、十二音锣、鼓、钹等古典乐器。仅2016年先后应邀参加民俗礼仪演奏活动达40余场。
铁片硬笔鸟字画的创始人和传承人赵井森,常年在家创作铁笔鸟字画作品,其作品多次入选自治区、市级专业展览并获奖。2005年荣获内蒙古文联授予的“民间艺术大师”称号,2006年被市文化局批准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同年,其人物事迹被国家文化部编纂的“民间艺术通鉴”收录。仅2016年,赵井森就完成作品155幅,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作品1256幅。
其他项目,如《娜若·卡吉德玛》、《兴隆庄十番会》、《清代喀喇沁王府雅乐》也以各自独特的艺术魅力吸引着人们关注的目光,散发着浓郁的传统文化气息。
加强项目管理注重“综合效应”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更好地弘扬和传承中华传统文化艺术,近年来,喀旗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打造项目管理的“综合效应”,助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发展。
该旗以整理建档、完善资料管理为基础,对区、市六项非遗项目历年资料都精心整理,分类归档,严格登记,同时制作了DVD和电子文档进行永久保存。在此基础上,该旗采取多种手段,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保护意识,在明确保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同时,坚持进行系统性地保护,建立民间艺术展示室,派专人负责管理,进一步发掘、研究,进行有效的挖掘和传承。
为培养传承队伍,加大传承力度,该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乃林镇为乐队在村文化室建设雅乐室,设立了特色展室,展示榆鼓、乐器、乐谱等实物,鼓励村民边听边看边学。同时该旗不断加大对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努力扶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活动开展,进一步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相结合,促进形成富有喀喇沁地域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产品系列,并根据实际,对全旗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给予资金扶持,组织申报非遗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