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始终以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保证农产品优化供给提质增效为核心,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坚持“抓源头、重监管、促安全”的原则,通过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活动,实施“3+4+5”管理模式,整体提升全旗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3”即三级监管,全旗范围内实施旗、乡、村三级监管网络体系,层层监管,责任到人。旗级部门统领全局,重点工作为健全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方式和创新监管手段,着重监管乡镇级监管部门、部分重点农资经营门店及蔬菜生产企业。乡镇级监管部门负责根据本辖区实际对辖区所有农资经营门店和蔬菜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管,普及法律法规及标准化种植技术,组织领导和管理村级协管员开展工作。村级协管员协助乡镇监管部门做好日常巡查、信息报送、生产档案建立等工作。
“4”即四级检测,第一级:农产品生产者、村级监测点自测,第二级: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周测,第三级: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例行定性检测,第四级: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例行定量检测,通过四级检测,全程对农产品农药残留情况开展监测,确保安全农产品入市,保证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5”即“五全”监控,一全:坚持全盘覆盖,将辖区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种植业合作社、农资门市等组织纳入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及农业投入品监管名录,全部实施台账式动态管理。二全:实施全链条控制,在市级农资门店进行农资备案→农户或旗级农资门店前往市级定点门店购买贴码备案农资→销售台账自动形成方便追溯→视频系统实时监控农资使用情况→农资使用如实记录→即将上市农产品开展农残检测→合格农产品贴码入市。农产品生产中农资使用的全过程均得到控制,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全:做到全天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药管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三部门合署办公,实施定期检查、随时巡查、节假日值班制度,划分责任区域,全天候不间断管理。四全:推进全面执法,开展农资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对农资经营门市、肥料生产单位、种子生产企业等进行全面检查。启动信息共享、主动寻案、奖励举报三项工作机制,严肃处理违法案件。五全:探索全程追溯,通过喀喇沁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促进生产企业如实将生产记录、农产品检测等信息录入平台,通过信息传递,推进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的可追溯。
通过实施“3+4+5”监管模式,形成点线面全方位立体监管网络,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得到有效遏制和及时排解,我旗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攀升,也正不断向“绿色、质量喀喇沁”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