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旗委常委、旗政府常务副旗长、旗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文泽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第11次会议暨矿山安全监管专题会议,听取参会乡镇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相关旗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乡镇乡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监站长,部分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文泽对下步工作提出七点要求:
一是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转变观念,理清监管与被监管、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服务理念,决不能把企业看作“唐僧肉”,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矿山业主应从树立企业家理念、承担社会责任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吸取近期全市及我旗有关事故的教训,抓细节、抓苗头,避免小隐患酿成大事故。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关于企业制度建设方面,建立董事长、总经理、矿长每年向职工作出书面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制定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责任清单;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网;确保出现的每一个问题、发生的每一次事故都能做到源头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关于专家会诊制度,安监局要选择技术能力强、业内声誉高、工作认真负责的单位,来从事全旗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专业机构聘请合同要明确所购买服务的范围、数量、质量和违约责任,隐患排查结束后,依据合同及时对排查质量进行验收。对经过专家会诊的企业,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一般事故,在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要严肃追究参与隐患排查的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三是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管。乡镇认真履行属地责任,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克服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困难,把功夫用到平时,切实加强常规监管工作,构建条块结合的全旗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四是要尽快健全矿山监管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被检企业和执法人员、安全专家,抽查过程邀请纪委、检察院和广电记者参与,抽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五是实施“三责同追”制度。发生事故后,在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同步由公安机关追究事故中存在的刑事责任,由纪委监委追究乡镇、部门监管失职的责任。
六是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各部门要从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的角度,强化信息共享,互相提醒。在确有需要时,由乡镇或部门提请旗安委会实施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果。
七是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向一线倾斜的制度。市里将于近期下发相关文件,我旗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补足补齐基层基础薄弱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