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喀喇沁旗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和“高质量办案年”活动研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照《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逐项进行分解,每项工作任务都确定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以“领导挂帅、部门落实”为抓手,全力推动“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深入开展。
统一思想认识,更新执纪观念。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反腐倡廉的前沿阵地,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高质量发展要求刻印于心,贯穿于工作始终,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使命,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进监察改革,健全完善监督。建立完善与履行检察职能相配套的机制制度,学习践行自治区纪委监委“四个一”制度,修订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以及反腐败协调等工作办法;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聘请检察联络员170名,对辖区内监察对象摸底人数7581人。2019年1-4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总人数106人,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廉政谈话66人,占“四种形态”总人数的62.3%;第二种形态党政纪轻处分26人,占“四种形态”总人数的24.5%;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9人,占“四种形态”总人数的8.5%;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5人,占“四种形态”总人数的4.7%。
优化办案管理,提高案件质量。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更新办案理念,规范办案行为,优化办案管理体制,深化组团办案、异地办案、提级办案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完善模块化办案机制,加强资源配置,整合办案力量,运用大数据信息平台联通共享,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同时,通过精心筛选证据牢靠、定性准确、实体合法、程序公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的个案作为精品案件模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强化队伍建设意识,是落实“高质量办案年”行动的基础。加强队伍建设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纪工委中心组理论扩大学习为载体,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综合素质和团队作战能力,着力培育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强审查调查人才库建设,发现和培养更多的执纪审查尖兵。年初以来,已有24名干部参加了自治区、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和“三项技能”培训,8名干部到自治区纪委参加“以案代训”办案, 1名干部到市纪委调训,乡镇纪委6名干部到旗纪委接受“以案代训”培训,传授案件证据收集甄别、谈话技巧、性质认定等知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实战本领,切实推动办案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旗纪委将4月份定为“廉政警示教育”月,以党委(党组)为单位,通过网络观看参观了内蒙古纪委监委3D廉政教育展厅,剖析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举办“家风·传承力量”主题演讲比赛,以良好家风促廉洁政风,助推廉政文化进家庭入社会;策划推出廉政文化“微系列”精品,编创系列《清风微评书》20期;制作《竞标》《小城清风》等6部廉政公益微视频;好家风好家训栏目《晒传家宝》与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同步推出,被誉为接地气的大众“廉文化”快餐,广受欢迎和好评。
树立安全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安全文明办案意识,开展覆盖全系统的专门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就是政治安全”要求,为各纪检监察室配备了专用电脑、声像采集、图文输出等办案必备电子设备,正在配备办案手机,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有效解决问题,是实现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把握“对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强化系统思维,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坚持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一体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