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清风)为加强科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增强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培养对党忠诚老实的政治觉悟,旗纪委延伸监督触角、前移监督关口,通过建立廉政档案,让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自报家门”,自查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切实加强监督预防。
廉政档案填报事项包括干部基本情况、个人收入、房产拥有、车辆所有、投资经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婚变及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等10项内容,其中房产拥有、车辆所有、投资经营等包括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所有或经营情况,完整准确填报好相关内容,对干部信息、财产拥有、岗位和思想廉政风险点能够进行清晰全面反映,为纪委了解、掌握、监督干部提供第一手资料,为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打好了基础和铺垫。
廉政档案填报要求必须由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字确认,书面报告由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确保报告真实性;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报告,如遇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调整或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发生变化,需单位和个人及时对变化事项及时上报,否则视为不如实填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廉政档案书面报告完成后,旗纪委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采取重点抽查和随机检查的方式,对干部个人事项填报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进行核实,对隐瞒个人事项、故意欺骗组织的党员领导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建议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处分的进行处分,通过监督检查、执纪问责把好干部廉政关口,强化干部纪律和廉政意识,消除干部身上存在的廉政风险,真正把干部监督好、保护好。